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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德五年,宦官刘瑾被凌迟,被割第一天还能食粥两碗!什么是凌迟_刑罚_皇权_时期


发布日期:2025-06-26 07:32    点击次数:90


在大多数古装影视剧中,有许多广为人知的经典台词,其中“朕要将你千刀万剐,以解心头之恨”几乎是常听到的一句。那么,这里的“千刀万剐”究竟指的是什么刑罚呢?

在古代封建王朝,皇权极为至高无上,为了维护统治秩序,通常依靠严刑峻法来巩固权威。对于那些胆敢犯上作乱、祸乱朝政、密谋造反的罪人,皇帝往往会施以极其残酷的刑罚,以警示天下、震慑潜在的叛逆者。而“千刀万剐”则是其中最为严厉、令人闻风丧胆的刑罚之一,专门用来惩治那些胆敢挑战皇权的罪犯。

所谓“千刀万剐”,实际上指的是凌迟处死,这是一种极其残忍的肢解刑罚。执行时,犯人不会被立即处死,而是被一刀一刀地割下身上的肉,经历长时间的痛苦煎熬,直到因伤重而死。这种刑罚之所以被称为“千刀万剐”,其实是对其残酷程度的夸张说法。实际上,凌迟有不同的级别,如“十六刀”、“三十二刀”乃至“三百六十刀”,具体刀数根据罪行严重程度而定。一般来说,犯人遭受数百刀割肉后,往往会在恐惧与剧痛中失去生命。之后,尸体会被装入竹篓,连同头颅一起公开示众,用以震慑百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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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迟刑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五代十国时期。据说这项酷刑由北齐开国皇帝高洋所创。据《辽史》记载,辽国时期已经正式将凌迟刑纳入法律体系,可见这刑罚历史悠久。在隋唐时期,法律中已有相关条款,凡是谋反者多施以肢解、灭族等严刑。虽然后唐一度废除了此类刑罚,但到了安史之乱期间,凌迟刑罚重新出现并开始复兴。

进入北宋时期,宋神宗为加强皇权,恢复了凌迟之刑以震慑政敌,但当时尚未正式写入律法。直至南宋,《庆元条法事例》明确将凌迟与斩首、绞刑并列为死刑种类,此后此刑罚一直沿用至清朝。

元、明、清三代皆将凌迟刑纳入法律,但对于判处此刑极为慎重,通常只有那些罪大恶极、十恶不赦的重犯才会被施以凌迟刑。因此,影视剧中频繁出现“朕要将你千刀万剐”的台词,实属夸大其词。真正的皇帝不会轻易下达凌迟之刑的判决,更不会动辄就说出这般话语。

历代王朝对凌迟刑的使用都极为谨慎,只有确凿证据显示犯人犯有极其严重的罪行,才会判处此刑。那么,什么罪行才算是“十恶不赦”呢?

隋唐时期,经过《开皇律》和《唐律疏议》的整合,正式确定了“十恶”罪名,这些罪行被视为不可宽恕的重罪,适用于凌迟处死。十恶罪包括:

1. 谋反:意图推翻皇权,篡夺王位,是十恶之首。

2. 谋大逆:破坏皇室宗庙、陵寝、宫殿等神圣场所。

3. 谋叛:背叛朝廷,投降敌寇。

4. 恶逆:杀害或残害至亲父母。

5. 不道:行事残忍惨无人道。

6. 大不敬:对皇室宗亲不敬,伪造圣旨,盗窃祭祀用品等。

7. 不孝:对父母不尽孝道,或守孝期间寻欢作乐。

8. 不睦:离间亲人,挑拨家庭矛盾。

9. 不义:杀害父母官,丧夫后不守孝。

10. 内乱:家庭乱伦、通奸等。

这些罪名在封建时代属于最严重的刑事犯罪,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更是将十恶罪与凌迟刑紧密结合,民间只要触犯其中一条,几乎必判凌迟。

明朝正德年间,有个著名的大宦官刘瑾,他来自山西兴平,原姓谈,六岁被大太监刘顺收养入宫,改姓刘。正德五年,刘瑾因谋反被判凌迟,执行时间长达三天,陕西司主事胡远负责监斩。据说,按规定需割下三千三百五十七刀,每割十刀休息一会。当天刘瑾割了三百五十七刀,从胸膛开始,每片肉大小如指甲盖。割肉初期血流如注,随后血液因受惊恐汇聚体内,流血反而减少。割毕当晚,他仍能喝两碗粥,但第二天仅割数十刀便气绝身亡。第三天,割下的肉被分给他迫害过的人,用以祭奠。

凌迟刑作为古代极刑,给当时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恐惧印象,也是皇帝巩固皇权的重要震慑手段。如今,“千刀万剐”成为现代人表达极度愤恨的口头禅。随着封建王朝的终结和社会文明的进步,这些残酷而血腥的刑罚早已废止,不复存在于现代社会。

发布于:天津市